2010年海南省定安县实验中学招聘教师工作方案
海南省定安县实验中学是一所县级重点中学,位于秀丽的南渡江畔,距海南省海口市仅35公里,学校地址在定安县城(当时享誉琼州的海南四大书院之一的“尚友书院”)。
为了适应教育发展新形势,扩大学校办学规模,学校办学水平,定安县实验中学诚聘具有敬业精神,较强教学能力的在职骨干教师、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加盟。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竞争、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取、合同管理”和公平、公正、公开、阳光操作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名额4人,其中语文2名、数学、音乐各1名。
三、应聘条件
1、政治思想品德表现良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良好的业务素质,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2、全国各地在职中学高级教师或中学省(市)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年龄在50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具有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计算机考核合格,普通话测试达二级乙等及以上。
3、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县级及以上优质课(或说课)评比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者,同等条件优先招聘。
4、身心健康,仪表端正、口齿清楚,普通话流畅。
5、服从我校的工作安排。
四、应聘办法
1、报名。有意者将个人简历、毕业生推荐表、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婚育证书、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无违法违纪证明材料等),个人2寸近期正面免冠相片4张,于2010年8月13日前本人直接到定安县实验中学办公室报名或发电子邮件至wengao-123@163.com或邮寄至“海南省定安县实验中学翟文高教师”,邮编571200。
2、材料经初审通过后,通知笔试。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未被录用的材料恕不退还。
3、按应聘岗位及笔试成绩划定试教入围分数线,应聘学科岗位,按考生笔试分数1∶3的比例划定试教入围分数线,确定参加试教名单。
五、工作待遇
1、被录用者享有学校提供的简易工作间。
2、享受我县财政全额拨付的海南特区职务工资、浮动工资和奖励工资标准。
3、解决应聘教师户口在我县入户问题,照顾子女在本校就读。
4、被录用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被录用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经县编委批准同意给予。
5、被正式聘用人员聘期三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续聘,不合格者解聘。
六、招聘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发布招聘启事。2010年7月23日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定安县教育网、人民网海南视窗等媒体、网站上发布招聘启事。
2、报名时间:2010年8月11日—8月13日,报名地点:海南省定安县实验中学办公室,联系人:翟文高(13036036052、63825275)
3、材料审核:8月14日上午。
4、笔试与面试。
采用笔试、试教、答辩等方式对应聘者课堂教学能力及专业技术知识水平进行考核。
1)应聘岗位数和报名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须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方可开考。
2)工作布置。应聘者8月14日下午到校,下午3:00集中在学校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参加会议,明确招聘工作具体事项。
3)文化测试。8月15日,上午8:30—10:30,应聘者参加笔试,(语文、数学笔试时间为两个小时,上午8:30—10:30,音乐科目笔试时间为一个半小时,上午8:30—10:00)。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考试名单。笔试成绩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4)试教与答辩。应聘岗位和文化测试入围应达到1:3的比例方可进行试教与答辩。未达到1:3比例的须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方可进行试教与答辩。8月16日,上午8:00,笔试入围者在学校办公楼二楼抽签确定试教课题及试教顺序,8:30—10:30,应聘者集中学校办公楼二楼进行备课,并提交备课教案。8月16日下午3:00—6:00,应聘者在教室按抽签顺序进行试教及答辩。
5)综合考试结果公示。应聘教师综合考试结果按笔试成绩50%,试教成绩30%,答辩成绩20%,计算应聘者综合成绩,并按高到低排名于8月18日起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5、考核与体检:8月19日-8月22日组织应聘入围人员进行考核。8月23日,组织应聘入围人员集中到定安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6、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及考核、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定安县实验中学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并于8月24日—8月30日进行定安县实验中学招聘教师招聘结果公示。
7、8月31日发出聘任通知书及签订聘用合同。
七、组织领导机构
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特成立2010年定安县实验中学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次招聘工作的领导。
组长:李燕(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吴昌教(县教育局局长)、莫朝伟(县监察局局长)、王明彪(县人劳局局长)。
成员:李业锋(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刘永钊(县监察局执法室主任)、杨文锋(县人劳局副局长)、利振磊(定安县实验中学校长)、陈素芳(定安县编委办副主任)、陈景清、王召伟、陈元信。
八、招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招聘专家组
1、办公室主任:利振磊(兼)
成员:翟文高
2、专家组组长:利振磊(兼)
成员:相关学科教研组长
九、本招聘方案由定安县实验中学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为了适应教育发展新形势,扩大学校办学规模,学校办学水平,定安县实验中学诚聘具有敬业精神,较强教学能力的在职骨干教师、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加盟。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竞争、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取、合同管理”和公平、公正、公开、阳光操作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名额4人,其中语文2名、数学、音乐各1名。
三、应聘条件
1、政治思想品德表现良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良好的业务素质,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2、全国各地在职中学高级教师或中学省(市)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年龄在50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具有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计算机考核合格,普通话测试达二级乙等及以上。
3、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县级及以上优质课(或说课)评比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者,同等条件优先招聘。
4、身心健康,仪表端正、口齿清楚,普通话流畅。
5、服从我校的工作安排。
四、应聘办法
1、报名。有意者将个人简历、毕业生推荐表、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婚育证书、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无违法违纪证明材料等),个人2寸近期正面免冠相片4张,于2010年8月13日前本人直接到定安县实验中学办公室报名或发电子邮件至wengao-123@163.com或邮寄至“海南省定安县实验中学翟文高教师”,邮编571200。
2、材料经初审通过后,通知笔试。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未被录用的材料恕不退还。
3、按应聘岗位及笔试成绩划定试教入围分数线,应聘学科岗位,按考生笔试分数1∶3的比例划定试教入围分数线,确定参加试教名单。
五、工作待遇
1、被录用者享有学校提供的简易工作间。
2、享受我县财政全额拨付的海南特区职务工资、浮动工资和奖励工资标准。
3、解决应聘教师户口在我县入户问题,照顾子女在本校就读。
4、被录用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被录用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经县编委批准同意给予。
5、被正式聘用人员聘期三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续聘,不合格者解聘。
六、招聘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发布招聘启事。2010年7月23日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定安县教育网、人民网海南视窗等媒体、网站上发布招聘启事。
2、报名时间:2010年8月11日—8月13日,报名地点:海南省定安县实验中学办公室,联系人:翟文高(13036036052、63825275)
3、材料审核:8月14日上午。
4、笔试与面试。
采用笔试、试教、答辩等方式对应聘者课堂教学能力及专业技术知识水平进行考核。
1)应聘岗位数和报名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须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方可开考。
2)工作布置。应聘者8月14日下午到校,下午3:00集中在学校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参加会议,明确招聘工作具体事项。
3)文化测试。8月15日,上午8:30—10:30,应聘者参加笔试,(语文、数学笔试时间为两个小时,上午8:30—10:30,音乐科目笔试时间为一个半小时,上午8:30—10:00)。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考试名单。笔试成绩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4)试教与答辩。应聘岗位和文化测试入围应达到1:3的比例方可进行试教与答辩。未达到1:3比例的须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方可进行试教与答辩。8月16日,上午8:00,笔试入围者在学校办公楼二楼抽签确定试教课题及试教顺序,8:30—10:30,应聘者集中学校办公楼二楼进行备课,并提交备课教案。8月16日下午3:00—6:00,应聘者在教室按抽签顺序进行试教及答辩。
5)综合考试结果公示。应聘教师综合考试结果按笔试成绩50%,试教成绩30%,答辩成绩20%,计算应聘者综合成绩,并按高到低排名于8月18日起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5、考核与体检:8月19日-8月22日组织应聘入围人员进行考核。8月23日,组织应聘入围人员集中到定安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6、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及考核、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定安县实验中学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并于8月24日—8月30日进行定安县实验中学招聘教师招聘结果公示。
7、8月31日发出聘任通知书及签订聘用合同。
七、组织领导机构
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特成立2010年定安县实验中学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次招聘工作的领导。
组长:李燕(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吴昌教(县教育局局长)、莫朝伟(县监察局局长)、王明彪(县人劳局局长)。
成员:李业锋(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刘永钊(县监察局执法室主任)、杨文锋(县人劳局副局长)、利振磊(定安县实验中学校长)、陈素芳(定安县编委办副主任)、陈景清、王召伟、陈元信。
八、招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招聘专家组
1、办公室主任:利振磊(兼)
成员:翟文高
2、专家组组长:利振磊(兼)
成员:相关学科教研组长
九、本招聘方案由定安县实验中学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海南教师招聘考试网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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